一、采购条件

  海口海关缉私局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已获批准实施,采购人为海口海关缉私局,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,采购执行部门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。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。

  二、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

  (一)项目名称:海口海关缉私局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;

  (二)项目需求:针对缉私局各分局的互联网出口进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,以全面加强互联网侧的风险防御能力和终端安全管理,满足合规化需求。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1:《海口海关缉私局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需求书》(以下简称“项目需求”);

  (三)最高限价:人民币263610.00元;

  (四)服务期限:本次采购的服务合同一年一签。每年度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,采购人有权根据预算情况,结合成交供应商年度内考核结果及合作意向,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。每年度提前一个月签订次年度合同,总共可续签2次,共3年;

  (五)质保期:本项目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,自签署合同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,质保期内为项目整体提供免费保修服务;

  (六)实施期: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并具备初验条件。

  三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
  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、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(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);

  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);

  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);

  (四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);

  (五)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);

  (六)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,以采购执行部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,查询截止时点为资格审查当日;经查询被列入上述名单的,其响应文件无效);

  (七)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(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)。

  四、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

  (一)报名时间: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,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00(北京时间,下同);

  (二)报名地点: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(8号楼2楼208房);

  (三)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(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):

  1.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(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);

  2.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
  3.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;

  (四)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,向报名单位发送比选文件。

  五、响应文件递交

  (一)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7:00,地点为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(8号楼2楼208房);

  (二)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执行部门一律拒收。

  六、发布公告媒介

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海口海关门户网。
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采购执行部门: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;

  地址: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;

  联系人:蒙先生、洪女士;

  电话:0898-68516854、68516829;

  监督单位:海口海关监察室;

  举报电话:0898-66188110。